詮釋學是一門研究理解和詮釋的系統理論,它的理論主旨或重點不在于理解或詮釋什麼,而在于如何理解或詮釋。(科學詮釋學2001)
詮釋學歷程,先人文科學,再社會科學,最後,自然科學。
科學是一種理論化、系統化的知識體系。這種知識體系,純粹以理論抽象的角度無法回答,這就要求深入到科學內部,具體分析科學本身的實在內容,進而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科學集合體的划界問題。
現代三足立
一自然科學,研究自然界是什麼,怎麼樣和為什麼的知識。
三種基本層次,基礎科學、技術科學、工程技術。
二人文科學,研究人精神世界的,如人的教養與文化、智慧和德行、審美力和理解力、批判力與反思力等方面的知識。
基本學科:語言、文學、藝術、歷史、邏輯、和哲學。
三社會科學,研究人類社會是什麼,怎麼樣和為什麼的知識。
構成社會科學,有三主線,對巿民社會領域進行研究的社會學。對國家政府結構進行研究的政治學;對巿場的運行機制進行研究的經濟學。
心得
我只是想知道,在知識的領域如何看待,詮釋學。
原來是研究,重點不在"實體",重點在於如何"詮釋"實體。
這也難怪,有人研究聖經,只懂詮釋,不相信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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