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詮釋學
本書的時段放在”20世紀”歷史的詮釋。
副標題是歷史、理解、意義。
歷史在我們的理解中流動。
以觀念形態上說,歷史是人們對過去發生事實的理解。
歷史事實已經成為過去,但是不同時代的人,卻可能對其意義作出不同的解釋。歷史意義就在我們的理解中生成,我們理解的變化造成歷史觀念有生命的流動。
詮釋學,是意義宣告、釋解、闡明和解釋的技術,其基本功能在于把一種意義關係從另一個世界轉換到我們自己的世界。顯然,歷史詮釋學就是發現、理解、闡明和解釋歷史意義的技術,以便把另一個時空系統發生的歷史事件的意義轉換到我們的世界之中。
歷史學必然具有詮釋學的性質,因為不進行意義的轉換就不可能有對歷史的理解。
詮釋學要處理不同的形式的文本,然而歷史學這種特殊形式的文本,卻需要特殊的討論。
歷史研究歸根結底也是"解釋”,因而也是意義生成的過程,因而與文學或藝術的解釋沒有差別。
在”解釋"與”意義"的闡釋機制上,歷史詮釋學與文學(文字)詮譯學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但是,"作為歷史對象的整個流傳物"並不是像"單個本文"對於"語文學家那種意義上的本文"。
歷史詮釋與文字詮釋有著某些基本的差別。
一
"對語文學家來說,本文,尤其是詩的本文就像一種先于一切新解釋的固定尺度那樣是被給予的。
而歷史學家則是相反,他首先需要重構他的基本本文即歷史本身。
也就是說,"語文學"面對的是"既定的文字符號,但是"歷史學家"則必須把文字符號與某種事實聯繫起來。
歷史是有基礎(過去發生的事實)的情景化表達。
二
歷史學家理解的眼光,即對意義的注視也不同于語文學家。
一件文本的意義同它所想講的相同。
而一件事件的意義則相反。
人們只有根據本文和其他證據,甚至通過重新評價這些本文和證據本身的觀點,才能釋讀出來。
語文學只對自己陳述的意義感興趣,而對這種意是以語言形式還是以其他方式相連繫不關心。
歷史學除了關心自己的敘述的意義之外,更關心這種意義,以各種證據為中介與事實之間所建立的連繫。
三
語文學,力求準確地解釋文字的意義不同。
歷史學,力求發現存在於文字背後的關於歷史事實的意義。
結論
語文學,針對語文(文本本身)意義研究。
歷史學,針對一事實與各種關係的研究,就整體上來看,有時會增加關係或是消除關係,整體的意義會有變化不同,這就是歷史學會作的事。
*從"歷史詮釋學”來看,聖經的詮釋,為何有所謂"字義文本”和"歷史脈絡”不同解度,因為就"詮釋學”,這是二種不同的詮釋法,一是語文詮釋,一是歷史詮釋。
歷史學研究的對象不是當下的存在。
人們必須通過文字、符號和其他人類活動的遺存,經由分析、推理和想象,再現過去發生過的事情。
對於"歷史意識"來說,語言是前提性的條件。
有了語言才會有歷史資料,才可能把不同的事件聯繫起來看。
與些同時,在未來還未來之前,語言也自我們顯現未來。
有了語言,人類才有了歷史,沒有語言,人類的歷史意識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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